根据《恩施市州城清理整顿违法建设攻坚行动方案》(恩施州办文﹝2022﹞48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现将恩施市历史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2.符合分类处置政策又未接受分类处置的历史违法建筑当事人和已接受分类处置处罚又未办结的历史违建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到恩施市历史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分类处置,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为有效推进恩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历史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恩施市先后制定了《恩施市历史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和《恩施市历史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工作指南》,让符合规定的历史违建能够通过正规途径,在补齐相关税费后,实现合法化。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尊重历史、依法行政”的原则,将历史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方法分为四㊣种:
2018年8月30日以前建成或完工,不严重影响城市建设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属于小产权房的违法建筑和2018年8月30日后因D级危房重建、地质灾害重建以及城市建设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违法建筑,(都)✅可以✅实行分类处置,办理不动产权证。
为了让分类处置公平、公正坂茂建筑设计人文情怀,恩施市“两违”清理办同步建立健㊣全案件会审机制,成立案㊣件办理组、税费审核组和组,并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确保所有历史违建都要在会审通过后才能进行处置。
案件办理组设立了6个办案专班,以“严格执法、尊重历史、不离指南”的要求,每一个办案专班负责五办一㊣镇的一个辖区,每周三初审案件,每周五成员单位和五办一镇㊣终审案件。
本着让群众少跑路、减负担的原则出发,恩施市“两违”清理办也进一步在办理流程上合理精简,对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实行约束,压缩鉴定费用;与农商行、村镇银行、湖北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以最低的利率为分类㊣处置户提供应缴纳税费的借贷服务。